2014—2015学年第三次科研学分申请时间:2015.3.23—3.27(第三周)
要求:一、所有学生都要交科研学分申请表。
二、有证书的学生要同时提交证书原件、复印件;有科研项目报告的学生同时提交科研鉴定证明表(鉴定表上要有指导教师签字)和项目报 告的纸质及电子版,项目报告一定要按格式书写。
三、本次不收取未正式发表的科研论文。
具体要求见附件:科研学分相关文档。 科研学分申请资料请于第三周交到8#612苏老师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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