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2014—2015学年关于科研学分申请的通知
时间:2015-03-16 点击:

2014—2015学年第三次科研学分申请时间:2015.3.23—3.27(第三周)

要求:一、所有学生都要交科研学分申请表。

     二、有证书的学生要同时提交证书原件、复印件;有科研项目报告的学生同时提交科研鉴定证明表(鉴定表上要有指导教师签字)和项目报         告的纸质及电子版,项目报告一定要按格式书写。

    三、本次不收取未正式发表的科研论文。

   具体要求见附件:科研学分相关文档。    科研学分申请资料请于第三周交到8#612苏老师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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